上海一女子此前称
(相关资料图)
因准点下班
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
后续来了!
近日
当事女子发布视频称
劳动仲裁胜诉
已经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裁决书
前公司需要按照规定
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
准点下班被开除
此前
一则有关“准点下班”的短视频
引发众议
3月2日
上海王女士
称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
就被辞退
老板给出的原因是
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
根据公司规定
上班时间是9点半到18点半
在试用期第二天
王女士于18点33分
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
“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
没有的话我先溜咯”
见领导没有回复
于是决定下班
次日早上
领导把王女士叫进办公室
一顿痛骂
并出具了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以“无故顶撞上司
工作(不)主动及工作纪律差
不以公司利益为首”的理由
开除了她
老板:我没回消息就可以走了吗?
面对试用期3天
就被开除的局面
王女士认为
试用期第一天上班的时候
她给老板发消息下班
老板没回
于是自己准时下班
所以之后也当如此
王女士表示
“我跟领导说
你没回我呀
他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
我没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吗?”
王女士认为既然老板没回复
正点下班理所当然
并不是自己的问题
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
给予经济补偿
此视频一出
便引发网友讨论
多数网友认为
准点下班天经地义
并质疑公司是否遵循《劳动法》
但也有网友认为
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
政协委员:落实8小时工作制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就此表示
加强对“8小时工作制”的监督管理
“8小时工作制
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每日工作时间
然而近年来
一些行业和企业
存在违反8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
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
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许多员工
每天要工作超过12小时
甚至达到16小时以上”
她认为
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
等问题
对于劳动者的
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
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对此她建议
充分落实8小时工作制
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
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
对企事业单位8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
加强监督管理
试用期
不仅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试用
同时也是员工对用人单位的试用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看到最后
制作 | 冀青工作室(编辑 张斯琪 / 责编 蔡丽 / 监制 陈忱 / 值班编委 石璞)
综合 | 央视网、极目新闻、九派新闻、工人日报、微博视频号@白鹿视频、天府新青年、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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